【記者曾美惠台北報導】立院昨天舉辦「建立我國翻譯師制度公聽會」,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邀請政府單位、學者、民間單位等會商,與會人士對此多持贊成態度,但因政府與民間對翻譯人才需求不同,對於如何分級、分科、未來的考試規定等,各界看法殊異。
民國82到86年間,為了解決當時沒有足夠的外語人才來執行涉外文書驗證與公證的問題,我國行政、司法部門與各大外語學系代表曾一同積極準備建立我國的翻譯師制度。法務部並曾在民國85年草擬翻譯師法草案。不過由於公證法的修法與開放民間公證人、法院公證人雙軌新制的實施,解決涉外文書驗證問題,翻譯師制度暫時被擱置。
立委蕭美琴表示,台灣在全球化浪潮下,移民人口、跨國經貿活動、國際公共事務參與,乃至於跨國犯罪的成長,致使我國翻譯人員在量與質上都有迫切需求,加上外勞在台人數增加,更需要很多翻譯人才協助處理。很多重要事項如外籍人士的入境面談、外籍配偶的家暴調查、外國人在司法審判中的審訊、跨國人口販運被害者協助偵查加害人等過程中,不精確的口譯都會造成人民基本權利的損害及人權的侵害。應建立完善的翻譯師制度以確保公務品質及台灣的形象。
政府樂觀其成
對於建立翻譯師制度,政府部門多持正面看法,樂觀其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副局長王國然指出,85年因公證法修正,翻譯師法延宕,但公證人語翻譯師不同,各有其專業,應儘速建立翻譯師制度。研考會地方發展處處長吳松林認為不僅是醫學、法律、外交等領域需要專業人才,未來文化創意產業也需要,應為翻譯人才尋求法源,建立翻譯人才的評鑑制度。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李毓娟則認為,翻譯人才須具備一定知識水平,建議未來考取翻譯師執照必須具備碩士以上資格。受教育部委託,進行國外翻譯師制度研究的國立編譯館學術著作翻譯委員會執行秘書林慶隆認為,翻譯師應分為「資格證照」與「能力證明」兩者,前者以與人民生命、財產相關的事務,例如醫學、法務、政府部門等專業翻譯人才為主;後者則以一般翻譯能力證明為主,能滿足民間需求即可。
林慶隆舉例,丹麥、奧地利、挪威等國僅採前者,澳洲、加拿大、英國則採後者,而美國與南非則是兩者並行,林慶隆轉述研究小組建議,台灣可先實施能力證照檢定,進階到資格證照,初期以考試做為篩選方式,之後則視情況決定是否僅做資格審查。不過,林慶隆也指出,翻譯人才應該明確分為口譯與筆譯,且依能力區分為普級與高級,因應不同需求。
考試院考選規劃司副司長蔣美玉則提醒,未來擬定草案時,一定要規範執業範圍,及翻譯師的責任義務,才能設計出能篩選社會需要的人才的考試制度。
翻譯師應分級
台北公證人公會理事長趙原孫表示,公證人與翻譯者是不同的,公證人的專長是民事審核,而非語言專家,應將兩者分別,他相當樂見建立翻譯師制度,提升翻譯師素質。
他提醒政府部門草擬法案時應注意現實,一般民眾與政府機關需要的翻譯人才不同,有些民眾只是要翻譯學歷證明,而法院可能需要專業翻譯,未來若立法限制唯有取得翻譯師執照得以執業,並從事翻譯工作,可能造成民眾與翻譯師的困擾,坊間的翻譯社也可能面臨關門命運,他建議應建立人才資料庫,視各界需求尋找人才。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世新大學講師趙之敏表示,目前翻譯品質參差不齊,很多送到法院公證的文件翻譯的素質也不佳,確實有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
不過,趙之敏認為建立翻譯行業規範,例如翻譯人蓄意虛偽翻譯應被處罰,及英美法上的具結制度涉及刑事責任是否要引進台灣,或是僅需單純陳述翻譯內容,都應列入。
另外,她也認為「語文種類」、「專門學科」都應該明列,並配合社會需求培育需要人才,如台灣外籍勞工及外籍配偶逐年增加,因此越南、印尼、菲律賓語文的也應重視。
台北市翻譯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李力群則認為,台灣無法成功實施翻譯制度,若真要實施,也僅能針對有關大眾生命、社會福利、公信力有關的項目才實施,若專業翻譯制度要實施,則相當困難。
李力群認為,專業翻譯制度一定要配套,配合產業發展與各項專業需求,以發展人才,否則將會產生問題。以目前台灣的產業看來,最需要建立專業翻譯人才的是財經、法規、電子、醫學(生技)及新聞,其他則只要有一定的能力即可。
教育部認為翻譯師最少應有碩士學歷,但李力群認為,翻譯重視能力,與學經歷無關,以北市翻譯商業公會為例,無需學經歷證明,只要有能力通過考試,就能擔任翻譯工作;他認為未經常使用就會遺忘,建議未來翻譯師證照必須一定年限就審核一次,以確保翻譯師能力。
選才量身訂作
輔仁大學翻譯學研究所代理所長楊承淑認為,翻譯人才一旦進入職場,將會以工作需求為主,發展專業能力,如過去為外交部設計考試,選拔人才時,就開出高額薪資,提高考試標準,果然選出很多優秀人才,她認為翻譯人才應視各單位需求而定,為其量身訂做一套選才制度,若要全部一體適用於考試,恐怕落入如全民英檢的結果。
畢業於台大國際企業系,目前就讀台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一年級學生吳汀芷表示,翻譯所畢業的學生工作不難找,不過要立即成為優秀的口譯或筆譯人員,則需相當工夫。
吳汀芷說,翻譯所不僅有翻譯能力,還有嚴謹的研究、資料蒐集、語文能力掌握度的訓練,具有一定的水準,她擔心未來若規定具有專業翻譯師執照才能執業,大家恐怕沒有就讀的動機,造成翻譯所的學歷不值錢,她認為翻譯師應該是能力加乘證明,不能成為唯一的職業依據。
http://publish.lihpao.com/Education/2006/03/15/06D03144/